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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商务局关于首批疫情防控期间面向社会供餐服务企业名单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8220 来源:后台管理员

为配合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密集就餐,防止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春节收假疫情防控指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号)和《大理州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面向社会供餐服务企业名单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剑川县商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积极发动我县餐饮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调整经营策略,履行社会责任,向我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体用餐供配送服务保障。

供餐服务对象为我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早餐、午餐和晚餐。实行单位团体订餐,由用餐需求单位统一与供餐企业提前以电话方式预订(早餐于用餐前一天12:00前预订,午餐和晚餐于用餐前一天16:00前预订),供餐企业根据分餐制要求,按人/份统一打包供应配餐。配送方式包括单位派人自取、餐企送餐上门(或到指定地点)和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适用于通过第三方预订、线上预订)。家庭和个人订餐以市场化方式预订,不适用本通知。   

价格和结算方式:价格10元—40元/人/份,品种和结算方式由订餐单位选择,并与供餐企业协商确定。

供餐安全保障:各供餐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加强餐饮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以及省、州、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用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服务监督:服务保障至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如有质量或安全问题,可向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12315。

首批供餐企业包括剑川佳利大酒店、剑川桂园客栈2家。在此基础上,将根据需求情况陆续征集新的供餐企业名单。

    附件:剑川县首批供餐服务企业名单

剑川县商务局

2020年2月9日



剑川县首批供餐服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餐品种

餐厅地址

工作时间

日供餐量

1

剑川县佳利大酒店

赵  丽

13658727830

中式

快餐

剑川县永丰路

10:00—18:00

按需

配送

2

剑川县桂园客栈

段桂园

13529634967

中式

快餐

剑川县金狮路

10:00—18:00

按需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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